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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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受损 法律援助撑腰
胡永明

  近日,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某化纤厂赔偿40户养殖户86万元。一起历时2年之久、涉及众多水产养殖户利益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5年3月,平湖市曹桥街道的部分河道水质持续恶化,养殖的水产品发生大面积死亡,40户养殖户遭受了惨重损失。事件发生后,平湖市高度重视这起近年来罕见的环境污染事件,多次召开案情分析通气会。经环保部门取样检测,40户养殖户的养殖水域的污染物已经严重超标,污染源直接来自该水域上游某化学纤维厂擅自排放的废物。
  2006年2月,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受理了40户水产养殖户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充分调查、取证之后,养殖户将肇事企业推上被告席。平湖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养殖户100余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援助律师经精心准备,在二审中依法维护养殖户的利益。近日,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某化学纤维厂赔偿40户养殖户86万元。